個人資料處理方針
「馬因德皮膚科診所」(以下稱「本院」)重視所收集之個人資料,並致力於遵守「通訊網路使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本院透過個資處理方針說明,本院透過官網所取得之個資如何被使用及其方式,及為保護個資所採取之措施。
第1條 同意收集個人資料
本院視您於官網使用線上諮詢等服務時,點選公告之個資處理方針或使用條款之同意,為同意收集個人資料之表示。
第2條 個人資料之收集項目及收集方法
1. 收集之個人資料項目 於本院管理之官網部分服務使用時,會向使用者收集以下個人資料,且於收集使用者個資時,僅收集為提供服務所需之最少範圍之個資。 (1) 線上諮詢等所需之個人資料(全部或部分) - 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住家及行動電話)、密碼、姓名 (2) 各項服務使用所需之資訊、服務使用記錄資訊 各項服務使用相關記錄資訊 日誌資料、Cookie、使用時間、使用者輸入之搜尋字詞等 裝置資訊、連線IP資訊、環境設定資訊等 2. 個人資料收集之限制項目 本院不經由官網收集可能明顯侵害使用者私生活之敏感資訊(如思想信仰、工會或政黨之加入/退出、政治立場、生物特徵等相關資訊)。 3. 針對14歲以下兒童之保護政策 原則上,本院不收集未滿14歲之使用者個資。但為診療目的收集個資者,未經父母同意不會與第三方共享,亦不會買賣或出租使用者相關資訊。 ※ 官網原則上不設實名認證程序。 4. 個人資料之收集方法 (1) 以官網為收集原則 本院原則上僅以官網進行收集;非會員留言時,將提供使用者於本院之個資收集·利用同意書中分別選擇「同意」或「不同意」之程序。 (2) 以Cookie收集個人資料 本院使用儲存並不時擷取您資訊之「Cookie」。當您連線至網站時,網頁伺服器會讀取您瀏覽器中Cookie內容,並於您電腦中尋找附加資訊,以在無需額外輸入下提供服務。Cookie可識別您之電腦但不會個人識別您。 ※ Cookie為網站傳送至您電腦瀏覽器之少量資訊。您對Cookie具有選擇權。可透過調整瀏覽器選項以接受所有Cookie、在Cookie設置時通知您或拒絕所有Cookie。
第3條 個人資料之收集目的及使用目的
本院為使您使用本院官網或提供各類服務等目的而收集;若使用目的變更,將事先取得同意。 1. 民眾申訴處理及顧客管理服務提供 (1) 客戶諮詢等之留言及提供服務所需之個人識別資訊 (2) 研究及臨床試驗、醫學相關教育與實習、受託檢驗及診療統計目的 (3) 依消費者基本法第52條蒐集消費者危害資訊
第4條 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
本院僅在個資之蒐集及利用目的範圍內使用顧客個人資訊,超出該範圍或任意提供予他人、他企業或機構者不得為之。但經使用者本人同意或依關係法令經合法程序之政府機關要求者為例外。另若委託處理個資時,將事先詳細告知顧客被委託之個資項目、委託廠商名稱及委託業務內容等。
第5條 蒐集之個人資料之委託處理
本診所為履行服務,委託下列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並依相關法令於委託契約中規定個人資料得安全管理之必要事項。本診所之個人資料委託處理機構及委託業務如下: 受託方:原業創意(官網開發及營運) 委託業務內容及委託資訊(保存期間:至委託契約終止為止) - 密碼、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Cookie、移動路徑等日誌資料
第6條 個人資料之保有及利用期間
原則上,於個人資料收集及利用目的達成後即刻銷毀,且1年內無登入等使用紀錄之個資將銷毀或另行保存。但依相關法令規定仍需保存者,依下列關係法令規定之期間保存個人識別資訊: 使用者之網路等日誌記錄/使用者之連線地追蹤資料:3個月(通訊秘密保護法) 消費者之申訴或爭議處理相關記錄:3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信用資訊之收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記錄:3年(信用資訊利用及保護相關法) 身分確認相關記錄:6個月(通訊網路使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法)
第7條 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銷毀方法
本院原則上於個資收集及利用目的達成後,即刻銷毀該等資訊。銷毀程序及方法如下。 1. 銷毀程序 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於目的達成後,依內部方針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資訊保護理由(參見保有及利用期間)而保存一定期間,於5個工作日內銷毀。若已移轉至另行DB之個資,除法律所定情形外,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2. 銷毀方法 以電子檔案形式保存之個資,採用無法復原之技術方法刪除;以紙本列印之個資,則以碎紙或焚燒方式銷毀。
第8條 個人資料之安全性確保措施
1. 為保護個人資料所採取之技術與管理措施 本院在處理利用者個人資料時,為防止個人資料遺失、竊取、洩露、竄改或毀損,已採取下列技術與管理上的安全措施。 (1) 制定及執行內部管理計畫 ① 本院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處理,已制定並執行內部管理計畫。 ② 本院透過院內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構等,確認個資保護措施之落實情形及相關人員之遵守狀況,若發現問題即刻予以矯正措施。 (2) 個人資料之加密 利用者之個人資料以加密方式儲存及管理,對於重要資料於傳輸期間亦採取額外安全通訊方法予以保護。 (3) 防止個人資料於搜尋引擎曝光 本院管理討論區及附件內容,以避免在 Google、Naver 等入口網站搜尋時,討論區或附件中之個人資料被揭露。 (4) 管理者後台之驗證程序 透過提高管理者後台密碼之複雜度,將外洩可能性降至最低。 (5) 減少處理人員並加強教育訓練 ① 本院僅於有處理需求時,允許登入管理者後台並操作個人資料資料庫,並指定個資處理負責人以確保客戶資料庫之管理。 ② 本院於員工到職及離職時,均要求簽署保密切結書,禁止將工作上接觸到之任何資訊洩漏或散布予第三人,若違反可追究民刑事責任,以確保資訊管理。 ③ 本院不僅置放標準個人資料保護指引(法制處)及醫療機構個資保護指引(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於院內,並透過院內職務教育檢視個資安全意識。 2. 帖文管理方針 本院重視利用者之貼文,並盡力保護其不被竄改、破壞或刪除。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 垃圾郵件(spam)性質之貼文 為誹謗他人而散布之不實言論,毀損他人名譽之貼文 未經同意而揭露他人身分之貼文 侵害本院或第三方著作權等權利之貼文 與討論區主題不符之貼文 ※ 本院為活絡委託管理之官網討論區之良好文化,若發現未經同意揭露他人身分之情形,得刪除特定部分或以符號等方式修正後刊登。其他情形則於明確或個別警告後得予刪除處理。 ※ 根本上,貼文相關之權利與責任屬於撰寫者個人。且透過貼文自願公開之資訊,不易獲得保護,請於公開前審慎斟酌。
第9條 資訊主體之權利、義務及其行使方式
利用者作為個人資料當事人,得行使下列權利。 1. 確認個人資料處理之過程 您得隨時查詢所登載之個人資料如何被管理。於官網上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利用、提供所為之同意,您可隨時撤回。撤回同意者,請透過網站或聯絡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以 E-mail 等方式通知,本院將立即採取如刪除等必要措施。若您要求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本院於完成更正或刪除前,將不會使用或提供該當個人資料。 ※ 權利之行使,得由資訊主體之法定代理人或經受委任之代理人代為為之。此情形請提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別紙第11號格式之委任書。依法應予保管之個人資料,即便有請求亦於保管期間內不得更正或刪除。 2. 意見收集與申訴處理 本院已設置受理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意見與申訴之窗口。若對個人資料有不滿,請向本院之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提出意見,本院將於受理後即時處理並通知結果。
第10條 個人資料政策與管理責任人
本院為保護利用者之個人資料,並辦理個人資料相關之申訴處理及救濟,特指定下列相關單位及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 1. Mind 皮膚科診所 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 姓名:李洪善 職稱:院長 所屬:Mind 皮膚科診所 電話號碼:02-333-3133 2. 其他機構 利用者於使用官網時如發生任何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申訴,得向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或相關單位反映。本院將就利用者之申訴事項迅速提供充分答覆。若需針對其他個資侵害之申訴或諮詢,請洽以下機構: 個人資料侵害申訴專線 (www.118.or.kr/ 118) 大檢察廳 網路犯罪調查中心 (www.spo.go.kr / 02-3480-3600) 警政署 網路恐怖應變中心 (www.ctrc.go.kr / 02-392-0330)
第11條 個人資料處理方針之變更
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於2017年6月10日訂定,若因法令或方針變更需新增、刪除或修正內容時,將於變更事項施行前7日透過 Mind 皮膚科診所官網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6月10日 / 施行日期:2017年6月10日